耳機裡放的是1976的歌,嘴裡跟著輕輕唱著,一直無意識的一直走。

不知道自己在幹麻,心裡只是晃過一些自怨自艾的事情。



想在某間店窩一下,口袋裡卻剩沒什麼錢,

更重要的是我不想去那種全省都有的STARBUCKS,

不想在那種量販的咖啡店窩著。





寂寞得想死的感覺,但是那天我還是很小心翼翼的在過馬路,

試著自己一個人在路中央的公車停靠站看書,只是覺得更悶。



很久很久沒有自己一個人在路上晃,除了失戀那一次。

我連歌都沒有聽,一個人默默從美術館走到了台北車站。



嗯...這跟當時的感覺一樣嗎?



不想確定,腳丫底的鞋帶磨得我腳痛,我決定放棄了。

傳了一通俏皮的簡訊跟教授說:我從公館走到師大XD





耳機裡的1976剛好唱到了方向感:"也許你該學習相信自己的方向感"

可惜啊,我腦袋中的指南針壞了。

它正歪斜著指引我,迷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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